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本公司有大量写字楼招租,也有注册地址挂靠,节省成本,轻松家里办公!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德胜广场二楼C08室(交通大厦分站)
联系人:
杨经理:18680469266
Q Q:1172814136
公司邮箱:gzjuhua@163.com
座机电话:020-2335 6165
邮编:511400

(新规范)有限责任公司新设立

更新时间:2018-06-16 16:47:53 作者: 来源:


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所需提交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 3、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注:区域不同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章程应记载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gzaic.gov.cn/),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4. 《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 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股东为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 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 的第三国 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 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股东为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 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股东为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经当地 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

 

  5. 需同时申报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股东为各级 人民政府、国有非公司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交《企业国有 产权占有登记表》;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以股权出资的,按《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还应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须同时登记实收资本。

 

  6.《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表》、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或者产权证明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国土房管部门出具的已申报预售合同或者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派出所编订门牌的证明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房屋产 权证明,但符合《关于解决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证明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临时经营场所要求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复印件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生产经营场所使 用证明》。

 

  (3)租赁已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及市场场地使用证明的市场铺位,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位于区(县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园或科技园等园区的,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园区管委会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5)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承租人转租军队房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复印件。

 

  (6)租赁合同已备案的,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章程中记载的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http://www.gzaic.gov.cn/)进行查询),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果公司章程中记载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还应提交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1)和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12. 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